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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6版)的原则性意见

时间:2017-11-10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校决定对201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现对修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导思想,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围绕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坚持稳定规模、优化结构、突出特色、提高质量的办学定位,按照培养基础知识深厚、专业知识扎实、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强的人才为目标,优化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践行实践育人,不断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1. 注重基础,通专结合。坚持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并举的原则,夯实学科基础,倡导学科交叉、注重层次,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实现学生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 准确定位,突显特色。专业培养方案要符合本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制订的专业规范,满足与本专业相关的评估、评价标准和专业认证标准,并结合本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定位,突出特色,细化对理论知识、实践能力的要求,确定本专业的培养目标。 

  3.优化体系,更新课程。构建由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实践教学(含第二课堂)组成的课程体系,注意先修课程与后续课程之间的科学衔接,处理好理论与实践、主干学科与相关学科、课内与课外、教与学等方面的关系。坚持课程整体优化、少而精的原则,加大课程重组和整合的力度,解决课程之间内容重复、脱节和遗漏等问题。 

  4.强化实践,注重创新。在做好课堂教学的同时,注重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围绕培养目标,统筹设计实验、实习环节。按照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目标和认知规律,有机结合实习内容,分层次、分阶段设置实习环节;梳理整合实验课内容,加大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比例,加强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实践环节;作为课内教学的补充和延伸,积极开展课外活动,完善大学生科研训练、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训练教育与社会活动体系,促进大学生在科学研究中学习、在社会实践中学习。 

  5. 增进交流,开拓视野。研究国内外一流大学的先进教学理念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设计结构合理、突出我校特色的培养方案;拓宽本科生国际交流与学习的渠道,推进与国际高水平大学的学分互认;鼓励各专业增加更多国际教育元素,逐步加大中英文双语授课的课程比例,拓宽国际视野,培养学生的跨文化交流能力,提高学生的国际竞争力。 

  三、毕业学分要求 

  四年制本科专业的毕业总学分:一般不超过186学分(文科不超过182学分),五年制本科专业的毕业学分不超过230学分。(以上总学分包括第二课堂的12学分)。 

  四、课程体系及学分比例 

  课程体系由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实践教学(含第二课堂)组成。 

  (一)通识教育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由通识教育必修课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组成。 

  1. 通识教育必修课程 

  ① “思政课:共计16学分,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实践教学的内容和学分纳入第二课堂。 

  英语类:非英语专业学生大学英语课程共计7学分,英语自主学习2学分,共计9学分,在1-4学期完成,其中1-2学期32学时/学期,按小班(行政班)教学,3-4学期24学时/学期,合班不超过55人。 

  体育:必修,2学分,在1学期完成;2-4学期开设体育专项课供学生选择,32学时/学期1学分。  

  计算机:计算机类课程实行“1+X”模式:“1”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必修, 16+24)学时,2.5学分;“X”可根据专业需要在基础课中设置不同模块,各专业可根据本专业需求进行选择,采取理论课(32学时,2学分)和实践课(32学时,2学分)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及学分分配表 

    

课程类别 

学分 

百分比(% 

备注 

通识教育课程 

公共必修课 

2827.5 

  

  

公共选修课 

5 

  

其中艺术类(2)、创新创业类课程(1)、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类 

专业教育课程 

基础课与学科基础必修课 

71 

  

  

专业必修课 

18 

  

  

学科基础选修课 

8 

  

  

专业选修课 

10 

  

  

小计 

  

140 

  

  

实践教导 

集中实验教学课程 

18(≤14 

  

理工科、文科的要求不同 

毕业实习 

16 

  

2——4 

毕业设计(论文) 

  

12——14 

第二课堂 

12 

  

课外实践活动3学分在第8学期提交总的成绩 

小计 

  

46 

  

  

合计 

  

186182 

  

  

    

    

  注:1.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总学分为16学分,各专业可根据本专业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两者的比例。 

  2.集中实践教学课程主要是指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理工科不超过18学分,文科专业不超过14学分,各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适当调整集中实践教学课程的学时学分,但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总的学分不变,实践教学所占比例也要符合各个专业评估或认证的要求。 

    

  应用文写作或大学语文:大学语文类课程采取应用文写作(24学时,1.5学分)和大学语文(32学时,2学分)两个模块,各专业可根据本专业需求自主选择。 

  素质教育课:军事理论,1学分,在第12学期完成,军事理论课程采取教师课堂讲授和网上授课的方式进行;心理健康教育,16学时,1学分,实践16学时,0.5学分,实践课纳入第二课堂;大学生职业发展规划与就业指导,大学生职业发展规划0.5学分,另就业(创业)指导的实践部分由所在学院专业教师汇同企业技术人员以讲座形式进行,0.5学分,纳入第二课堂。 

  2.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分为创新创业类、艺术类和其他(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创新创业类1学分,艺术类2学分,其他2学分。 

  (二)专业教育课程 

  专业教育课程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组成。 

  1.基础课、学科基础课程 

  要确立按学科大类培养专业人才思想,要求学院内相同专业类的专业设置平台课程,鼓励学院之间相同专业类的专业设置大类平台课程。其设置要按照宽口径原则,体现基础性、公共性和学术性。各专业可根据人才培养需求,自主确定是否开设学校所列的学科基础课,但要符合《工程教育认证标准(2015版)》的通知(工认秘〔201510),并结合数、理、化等学科基础课的简介和大纲,确定其学分和学时,涉及非本院所开基础课程时,需和开课学院确认开课学时与开课内容。 

  2.专业必修课程 

  专业必修课程以严谨规范、精炼优质为建设目标,注重行业、产业发展,注重前瞻性,及时更新和充实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制定与生产实践、社会发展需要相结合的专业课程体系。同时,科学安排课程开设顺序,保证课程间的良好衔接,杜绝因人设课。原则上要在第1学期开设专业导论课(16学时)。 

  3.专业选修课程 

  专业选修课程侧重知识的交叉跨度,强调专业前沿性,体现专业优势和特色。 

  (三)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包括实验课、各类实习、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及其他实践活动。 

  实践教学学时和教学内容应符合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制订的专业规范、专业认证标准的要求。各专业应根据培养目标,列出本专业实践教学的内容、教学模式和学分、学时要求。 

  应建立基础实验综合实验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一体化的实验教学体系。以应用为主的专业应安排一个完整生产周期的实践环节,要依据实习内容确定实习周数,避免实习内容与实习周数不符现象的发生。有条件的专业可试点顶岗实习与就业实现有机结合。鼓励学生将毕业设计(论文)与创新实验研究(设计)进行有效结合。 

  第二课堂活动主要包括文化素质拓展课程学习与课外实践活动两大类。第二课堂旨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各种职业技能竞赛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潜能,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学生在校期间需获得12学分第二课堂学分方可毕业。第二课堂除了文化素质拓展课程:军事训练1学分(包括军事理论实践课的0.5学分),共1.5学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的就业指导部分(0.5学分,必修)、英语自主学习听说训练2学分,必修)、心理健康教育实践课(0.5学分,必修)、思政系列课程课外实践课(4.5学分,必修)以外,另外的课外实践活动3学分的认定见《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五、辅修专业学士学位 

  按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南林发〔201515号)第九条之规定,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要求总学分不低于50学分,所设课程为主要的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和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 

  六、编制要求 

  课程安排应循序渐进、松紧有度、难易结合,各专业每学期设置的必修课不超过25学分。 

  (一)学分计算的规定 

  1. 原则上理论教学每16学时计1学分(含实验课、上机、思政课实践课等),大学英语自主学习听说训练每32学时计0.5学分,课程最小计量单位为0.5  

  2. 集中安排的实践环节(课程实习、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每周记1 学分;。 

  3. 体育课第1学期32学时记2学分,第234学期32学时记1学分。 

  4. 军事训练2周计1学分。 

  (二)其他要求 

  1. 工科专业结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通用标准及相关专业补充标准,按照本原则性意见修订专业培养方案。 

  2. 有教育部或省教育厅专项教育培养计划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会计专业的“ACCA”等),按照本原则意见并结合项目的要求单独编写。 

  3. 加大课程重组和整合的力度,解决课程之间内容重复的问题,原则上在开设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方面应确定2~3门左右的主干课程,且学时不得少于64学时。 

  4. 涉及非本院所开基础课程时,需和开课学院确认开课学时与开课内容。 

  5. 各学院在制定教学计划时,在第一学年设置1-2门学科基础课程或导论类课程,使学生对所学专业能具有初步的了解。 

  6. 为活跃学术气氛,培养方案中设置4-6次学术讲座课程(学术讲座或创新创业、就业指导讲座),各学科专业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安排。 

  7.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律按专业(见附件2)编制,文档编辑请遵照学校制定的模板格式(见附件3)。 

  8.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简介(提供课程英文名称和中、英文简介)的修订同步进行(课程教学大纲编写要求见附件4)。  

  9. 各学院应鼓励教师提供本学院能夠开出的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艺术类和创新创业类的选修课程。 

  10.本培养方案自2016级本科生开始执行。 

    

  附件:1.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 

  2.学校本科专业一览表 

  32016年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模板 

  4. 课程教学大纲编写要求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016930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办公室  

  2016108日印发